供应商要求

向那些将产品装运到我们DC WH的供应商提出要求。

取消多余的要求,并为新的和现有的供应商提供文件。

昆山仓库;上海嘉定仓(仅限危险品);北京分仓;重庆分仓;青岛分仓

注意: 供应商需要将以下发送到物流公司的信息打印出来并在交货前检查交货路线,原则上仓库(WH)不提供交货导航

昆山仓库
昆山宝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昆山花桥花集路668号2号仓库2号门
接收人:罗艺物流经理:朱兵广
电话:021-61827416电话:021-61827417
电话:1891320946218913209462电话:1891320946218652735846
上海嘉定仓库
上海嘉定华亭镇武双路125号8弄
接收人:徐丽敏 
电话:021-69011038 
电话:1582181569015821815690 
北京分仓
北京顺义区B1仓库,普洛斯空港物流
接收人:谭平山Xinqiao.zhang@fmmotorparts.com
电话:1367114446013671144460 
重庆分仓
重庆市农业技术区宝环路69号
接收人:陈露平Yi.Chen@fmmotorparts.com
电话:023-88791101 
电话:1871707881818717078818 
青岛分仓
青岛市经济技术园江山北路3号
接收人:孙鹏Xinqiao.zhang@fmmotorparts.com
电话:1776200728317762007283 
  1. 托盘
    • 超过20件的数量必须用托盘
    • 实木或复合木托盘都可以接受
    • 所有托盘必须宽1000毫米、长1000毫米
    • 地面距托盘底部表面至少10厘米
    • 承载能力必须超过400公斤,一旦超过必须拆分
  2. 包装和标签
    1. 标签
      • 每个托盘都需要使用A4纸尺寸的标签,上面标有辉门零件号、包装箱数量、包装箱内的数量(如下图所示)
      • 单元箱上需要清楚地标明辉门零件号和箱内物品数量
      • 每个托盘需要带有A4纸大小的条码标签(如下图所示)

      • 条码标签如下:
    2. 堆垛
      • 托盘不可堆叠
      • 同款产品的单层摆放数量以及每托的层数必须相一致
      • 禁止产品悬于托盘外摆放
    3. 散装箱
      • 如果一个产品可以放满整个托盘,则禁止与其他产品混合
      • 禁止在箱子中混装,并且纸箱标签必须贴在外面
      • 装有混合产品的托盘必须提供清楚的标签和所有信息
      • 所有混装产品须按照重物铺底原则摆放
    4. 单元箱
      • 相同SKU产品的外箱须统一规格
      • 未装满的箱子必须放在相应托盘的顶部,用未满箱标签进行标识,并且需要注明准确的数量
    5. 其它
      • 单只散装的包装箱的净重不得超过15公斤
      • 每个产品的托盘编号必须与装箱单一致
      • 如果货柜装有危险品,则必须清楚标明,并随附MSDS(物料安全资料表格)报告
  3. 收据
    • 文件
      供应商装运时必须附有完整的纸质装箱单,其中必须包含以下信息:
      • 供应商名称/供应商代码
      • 辉门采购订单编号
      • 辉门零件号
      • 箱内数量
      • 原始测试报告
    • 电子通知
      • 电子版装箱单
      • 检验报告的扫描件
    • 产品拒收条件
      • 产品包装破损导致无法正常装卸或者可能影响产品销售
      • 包装受潮,可能存在隐藏的质量问题
      • 没有装箱单和相关的物流文件
      • 交付时没有预先联系或预先通知
      • 下午16:30后交付
      • 到货叠托
      • 装货车辆为非厢式车,无法停靠升降平台卸货

在交货后的3-5个工作日内,与辉门确认实际的收货数量和金额,确认后再开发票

账单信息:

  • 辉门采购订单编号
    注:  一个采购订单一张发票,不允许出现多张采购订单
  • 辉门零件号
  • 实际收到数量
  • 实际收到单价和金额
  • 其他信息备注
     

如果产品特性特殊,不能满足上述要求,请事先告知供应链,并在交货前获得批准。

 

交付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每年更新一次。